PARTY BUILDING

scroll
廉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17 04:45:23 来源: 分享至:

廉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并为公司发展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而又有约束力的人文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员工及所属项目公司员工。办法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


第二章 自律行为规范


第三条  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忠实维护国有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擅自对外投资、担保、融资、为他人代开信用证、采办、销售及进行工程招投标;

(2)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

(3)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本公司全体员工应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有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1)违反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私分公款公物、无偿占用公司财物、公款私存及使用公款获取各种供个人使用的会员证、信用卡;

(2)违反规定公款吃喝及接待与公司经营活动无关人员,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

(3)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本公司项目核心情况或提供项目核心资料;

(4)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迷信以及邪教等活动;

(5)其他谋取私利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本公司全体员工不得接受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一)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

(二)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经营活动的单位与个人。

(四)在采购过程中的供应商。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该制度的情况作为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未能拒收的价值超过500元以上(或累计超过500元)礼品、礼金,是总经理本人接受的应向集团纪检部门汇报;总经理以下的应向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纪检负责人汇报,所收礼品、现金到行政办公室登记。

公司办公室为礼品、礼金登记、保管部门。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周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与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一起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分别移交库存、安排为办公用品或公司财务入账。经公司班子研究后统一处理。

办公室对收纳的礼品、礼金须登记《上交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建立《日记账》备查,反映流动情况。


第九条  公司开发项目中涉及的邀请比选、邀请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工作,须由3人以上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由主管领导、纪检监督部门及专业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前,评审小组的人员必须对评审项目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以便充分发表评审意见。


第十条  公司重大项目的招投标程序、文本合同的签订等重要经营活动,公司纪检部门全程参与,使开发项目做到“两公开,一监督”,即项目操作程序和操作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坚持廉洁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层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制度。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党员违反上述规定需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集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的条款及本公司奖惩制度承担相应责任;非党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集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的条款及本公司奖惩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上交礼品、礼金的处理,由班子研究决定。一般情况下,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高档耐用物品可按有关规定拍卖。

(2) 适宜办公用的物品经领导批准并登记入账后,可留本单位使用。

(3) 高级工艺品、字画经登记入账可在本单位陈列。

(4) 一般日用品、烟酒、食品可折价处理或留归单位做慰问等用品。

(5) 收交的礼品拍卖、折价处理的收入及收交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一律上缴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 凡属被动接受的商业交流或贿赂性质而上交的礼品、礼金按现行市场价10%-30%返还给上交者以示奖励。

返还由办公室按月造表、办公室及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领导干部及员工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或不按规定上交的,除责令退回收受礼品、礼金外,另按收受礼品、礼金的200%处罚。部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实施处分,并追究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若因收受贿赂造成本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属违法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办公司每季度依据本文件对礼品、礼金上交情况进行专项核实检查并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报党风廉洁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上交礼品、礼金登记表》样表

微信